关于开展学校2017年度保密工作自查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7-04-03 编辑: 来源:校办

校内各涉密单位:

根据学校保密工作的总体部署,为全面提高学校的保密工作管理水平,依据《北京物资学院保密自查自评工作方案》(物院党发【2016】29号)的文件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保密工作事关党和国家安全,是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在新的历史时期,做好保密工作具有极端重要性。校内各涉密单位均负有保密工作的主体责任,积极开展保密自查是依法履行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的重要措施,对于巩固保密工作基础、筑牢保密防线、推进保密工作长效机制建设意义重大。

二、自查自评对象

校内涉密各单位

三、自查自评时间

2017年4月1日至20日

四、自查自评重点

1.部门负责人要熟悉掌握本部门保密工作情况,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和管理,定期开展保密自查自评工作,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

2.部门的文件严格执行文件存档制度,涉密文件须妥善保管、传阅、并按期清退。

3.涉密电脑及移动储存设备须按规定管理、涉密载体的收发、传递、复制、拷贝、使用、销毁要严格按保密管理规定执行。

4.部门计算机是否有涉密电脑,涉密电脑须有专人管理使用,坚决不能将涉密电脑连接至互联网。非涉密电脑是否储存、处理、中转涉密数据。

5.严格执行“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的管理规定。

四、材料提交时限

请各涉密单位对照检查内容和要求,做好自查自评工作,并于2017年5月15日前将各单位自查自评工作情况汇报(纸质版)提交至保密办。

五、监督检查

学校将把自查自评结果纳入本单位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强化自查自评结果的激励导向功能。

学校保密办

2017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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