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5日上午,2007年学校第15次书记院长办公会在人文楼312会议室召开。刘木春书记、谭向勇院长主持会议,校领导王旭东、龚树生、沈小静、翁心刚、张希平,党委委员杨蓉、刘永胜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北京市委组织部对我校第一次党代会选举结果的批复意见;讨论通过了党委会工作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研究讨论了学生工作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办法、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和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等文件。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北京物资学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结果的批复》(京组字[2007]105号)文件,市委对我院第一次党代会选举结果批复如下:同意我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和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选举结果。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第一届委员会委员9名;刘木春同志为党委书记;沈小静(女)同志为党委副书记。中共北京物资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7名;张希平同志为纪委书记;李士元同志为纪委副书记。
会议讨论通过了学校党委会工作规则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会议强调要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