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上午,党委书记刘木春在人文楼312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1年第21次党总支书记例会。党委副书记沈小静、纪委书记赵凤琴、各党总支及直属支部书记、党委各部门负责人及团委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学校推选十八大代表候选人初步人选的情况。
会议传达学习了《北京市关于中国共产党普通高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的实施办法》,重点传达了党委任期制、党委常委会设置、党代表任期制、院系党政联席会议制等内容。
会议通报了学校党员干部在线学习、处级干部学习培训的情况,布置了处级干部撰写年度个人总结、工作总结,填写收入申报、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工作,确定了中层干部进行年终考核、各总支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间及要求。
会议传达了市委教育工委关于组织推荐“三八”红旗单位和“三八”红旗奖章候选人的通知并作相关工作部署。
会议还针对近期期末考试中出现的违纪事件再次强调了考风考纪问题,要求各院党总支从为学生负责任的角度出发,高度重视考风考纪教育、监督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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