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北京物资学院工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及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4-04-02 编辑:校办 来源:校办

各单位: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关于加强新形势下高等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意见》《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定于2024年4月7日下午在崇德楼一层报告厅召开北京物资学院工会第七届会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七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时间:14:00-16:00

参会人员:正式代表

会议要求:

一、本次代表大会是我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体代表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选举纪律等纪律要求,认真行使代表权利、履行代表职责、发挥代表作用,圆满完成大会各项任务。

二、大会全体代表须严格遵守会议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中途离场。大会时参会人员从报告厅西门进入会场,入场前在签到处签到。大会前,工作人员提前30分钟到场,代表提前15分钟到场,各代表团联络员提前5分钟向工作人员报告代表到会情况。

三、会议期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须经代表团团长报学校批准。

四、参会人员着正式服装,按照座次就座,不得随意调换座位。入场后请将手机关闭或调整为静音模式。

附件:正式代表名单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24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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