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我校奥运工作表彰的通知(草案)

发布日期: 2008-10-22 编辑: 来源:

各院(系)总支、各单位、各志愿服务团队:

自2005年我校启动奥运会、残奥会相关工作以来,在北京市委教育工委、市教委、北京奥组委等上级单位的领导下,我校广大志愿者、服务生、实习生发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踊跃参与、彰显爱心,为奥运会、残奥会的成功举办做出了贡献;广大教职员工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历史使命,立足本职,服务大局,积极参与奥运筹办与赛时保障,为我校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奠定了坚实基础。为弘扬奥运和志愿服务精神,继承奥运精神遗产,进一步凝聚我校团结奋斗的精神和力量,实现我校全面和谐发展,经学校党委研究决定,表彰一批在奥运会、残奥会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组织原则:

1、立足实际,统一部署。各单位要从继续发扬奥运精神、构建和谐校园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本次评优表彰活动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此次评优表彰活动的宣传、发动、征集和推荐工作,要坚持原则,注重实效,将评选工作落到实处;

2、树立典型,扩大宣传。各单位要以此次评优表彰活动为契机,深入挖掘本单位在奥运工作中的典型人物和突出事迹,充分调动各种宣传资源,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扩大奥运精神和志愿服务精神的影响力,做好奥运遗产的保留和转化工作,不断推进我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各项事业的发展。

二、表彰对象

参与学校组织承担的各项奥运工作任务的我校各基层单位及个人,均有资格参与本次表彰。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一)志愿服务团队成员,包括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社会志愿者,驾驶员志愿者、奥运(残奥)村服务生、平安奥运团队、奥运开幕式演员、赛时实习生,以及各单位承接组织的以志愿服务为主的各类服务团队。

(二)直接参与奥运工作(服务)人员,包括各类派出(借调)人员,火炬(助跑)手等。

(三)校内保障团队,包括校、院(系)参与奥运保障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四)其他参与奥运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三、奖项设置及指标分配

(一)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工作特别贡献奖

评选对象:在奥运会、残奥会工作筹办和举办过程中在志愿服务学生招募、动员、组织上岗、培训、管理、激励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集体(含学生组织),由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二)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集体(10个)

评选对象:在奥运会、残奥会工作筹办、举办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集体,重点评选直接参与奥运会、残奥会、平安奥运工作的基层单位(集体),每个单位申报数量不超过1个。

(三)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个人(教职工50个)

评选对象:在奥运会、残奥会、平安奥运工作筹办、举办过程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含离退休教职工),由各团队、各单位负责组织推荐

(四)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奥运志愿者(仅限学生)

评选对象:参加赛会志愿服务、城市志愿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等各类志愿服务的志愿者。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优秀奥运志愿者

金奖

团队名称

总人数

获奖比例

获奖名额

首都机场团队

507人

8%

41人

交通场站团队

60人

8%

5人

物流中心团队

24人

11%

3人

社会志愿者团队

210人

8%

17人

城市志愿者团队

50人

8%

4人

赛时实习生团队

32人

8%

3人

铁人三项团队

1人

100%

1人

运行保障志愿者

16人

8%

1人

合计

 

 

75

银奖

首都机场团队

507人

22%

112人

交通场站团队

60人

22%

13人

物流中心团队

24人

22%

5人

社会志愿者团队

210人

22%

46人

城市志愿者团队

50人

20%

10人

赛时实习生团队

32人

22%

7人

朝阳体育中心团队

5人

20%

1人

运行保障志愿者

16人

22%

3人

合计

 

 

197

 

(五)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仅限学生)

评选对象:志愿服务团队除赛会志愿者、城市志愿者、社会志愿者以外的各类志愿服务人员。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团队名称

总人数

获奖比例

获奖名额

金奖

住宿服务团队

210人

9%

19人

开幕式演员团队

51人

11%

6人

合计

 

 

25

银奖

住宿服务团队

210人

22%

46人

开幕式演员团队

51人

30%

15人

安全信息员团队(学生)

6人

20%

1人

平安奥运团队(学生)

7人

20%

1人

合计

 

 

63

四、组织实施

(一)实施要求 :

高度重视,严格标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严肃性、导向性。要以奥运筹办工作中的政治表现、工作实绩和贡献大小作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有突出事迹和广泛影响。

(二)评选时间和程序

10月21日-22日,个人和单位(团体)进行申报;10月22日-24日由基层单位组织评选上报学校党委办公室;10月25日-11月4日,由学校奥运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评选;党委会研究讨论确定;进行公示;11月5日进行全校大会表彰。

五、表彰奖励办法

1、发布《关于北京物资学院表彰奥运、残奥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并召开表彰大会。

2、“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个人” 颁发证书;“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集体”颁发奖杯;“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奥运志愿者”、“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和奖章;“北京物资学院平安奥运行动先进个人”颁发证书;“北京物资学院平安奥运行动先进集体”颁发奖杯;“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工作特别贡献奖”颁发奖杯。

3、为所有参与奥运、残奥工作的个人颁发纪念证书。

六、材料报送

各类先进申报材料原件、本单位申报汇总表及电子版材料于10月24日下午16:00前报送党委办公室。

联系人:余茜         联系电话:89534680

Email: yuqian@bwu.edu.cn  

附:申报审批表.doc  (下为附件内容)

1.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2.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工作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3.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奥运志愿者(金奖)申报审批表

4.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奥运志愿者(银奖)申报审批表

5.北京物资学院优秀奥运志愿者申报审批表

6.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金奖)申报审批表

7.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银奖)申报审批表

8.北京物资学院奥运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9.北京物资学院奥运会、残奥会特殊贡献奖申报审批表

10.北京物资学院平安奥运行动先进个人申报审批表

11.北京物资学院平安奥运行动先进集体申报审批表

 

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                

       2008年10月15日      


上一条:关于举行北京物资学院新聘中层干部集体谈话暨目标责任书签字仪式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本学期校领导接待日值班安排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