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和一般访问学者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1-03-01 编辑: 来源:

各位老师: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现就申报2011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政治思想素质好,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原则上应具有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不超过40周岁。对于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的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资助方式

教育部对入选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资助部分培养费,资助标准为每人每学年5000元。在享受教育部经费资助的同时,按照北京市教委“人才强教计划”的部署,对入选本项目的国内访问学者再予以经费资助。

三、推荐与申报时间

1、按照本校青年骨干教师培训计划,择优确定推荐人选,请欲报名的教师于2011年3月16日前将填写好的《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电子版一份、纸质版三份)和《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电子版、纸质版各一份)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rsc@bw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确认发送成功。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2、《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及北京地区各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可在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查询(接受学校、学科、导师及其课题目录中,带*号的为接受骨干访学的导师,未带*号的导师只能接受一般访问学者)。

四、有关要求

2011年教育部给北京市属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学名额一共是25名,请各各位老师切实做好准备,避免名额的浪费。

五、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的申报

对于不符合骨干国内访问学者条件的教师可申请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此项目享受北京市教委经费资助。申请人可直接与接受学校的导师联系,导师同意接受后,申请人填写《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此表可在北京市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下载),经申请人院系审核盖章后,也于2011年3月23日前将《高等学校一般国内访问学者申请表》报送到人事处师资科,电子版发送到rsc@bwu.edu.cn,以收到自动回复确认发送成功。过期不报视为放弃。

经过我校批准同意的申请人,将此表直接送至接受学校负责国内访学工作的部门即可。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吕老师 

联系电话:4632

高师网址:http://gaoshi.cnu.edu.cn

人事处

                                        2011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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