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正文
   
 

北京物资学院档案安全保管制度

2015-05-19  点击:[]

 

一、档案工作人员要树立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加强对各种档案的管理工作。  

二、接收、移交档案,要认真检查档案的数量和质量,符合要求后,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三、案卷排列整齐有序,编制存放索引,便于查找和利用。  

四、认真执行档案利用制度,借阅、归还档案要进行登记并检查,归还的档案要及时放回原位。  

五、维护档案实体完整与安全,对损坏的档案要进行及时修复。  

六、库房要保持清洁卫生,注意调节库房的温湿度,定期放置防虫药品,做到防虫、防鼠、防潮、防尘、防高温。  

七、确保库房安全,做好防盗、防火工作。库房要安装铁门、铁窗和监视器,放置灭火器。闭馆关闭门窗、切断电源,确保库房安全。  

八、专职档案工作人员,遇有工作变动,要办理好移交手续。  

九、非档案馆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库房。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