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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物资学院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报告

2015-05-15 fuli 点击:[]

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治校、民主办学、建设现代大学制度的根本要求与基础。为了能够充分保障我校师生员工依法获取学校信息的权利,发挥学校信息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服务作用,进一步提高依法治校能力,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范,结合学校实际,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落实责任分工,定期开展自查检查,使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工作规范化程度进一步提高,公开渠道进一步多样,公开内容进一步详细,公开范围进一步拓宽。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2014学年度高校信息公开工作学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14]55号)的统一部署和要求以及北京市教委通知精神,现将学校2013-2014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总结中的统计数据的时间为2013年9月1日至2014年8月31日)
一、概述
2013-2014学年度,学校严格遵循“内容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总原则,坚持“依法公开、及时全面、公正真实、有利监督、服务师生”的工作方针,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扎实有效推进工作开展。
(一)加强领导,组织机构健全有力
为充分贯彻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学校成立了校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和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校长担任,下设办公室(设在学校办公室)。各二级单位专门设立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由本部门行政主要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当出现人员变动情况时,能及时调整、充实,形成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办公室协调推进、各单位各负其责、师生参与、层层落实的组织体制,确保了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到位、人员到位、职责到位。
(二)完善制度,信息公开有据可依
学校制定并发布《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条例》、《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指南》,编制了《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规范了学校信息公开申请流程,对于学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程序、监督与保障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同时,进一步加强对于《中共北京物资学院委员会党务公开实施办法》、《北京物资学院校务公开条例》和《校务公开监督检查制度》有关要求的落实执行情况,进一步提升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水平,做到信息公开有章可循、有据可依,保证学校发展信息为师生共享,为社会服务,为民众监督。
(三)丰富途径,公开方式不断拓展
学校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2013-2014学年度,学校继续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在学校民主管理及信息公开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凡涉及学校重大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教职工切身利益等方面议题,都要提交会议讨论,接受监督反馈,充分保证了广大师生对于学校事务管理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表达权。
在此基础上,学校注重发挥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会以及各级党政群团组织的作用,对于教师职务晋升、评比表彰、教改立项、科研等方面工作开展推进情况,充分做到会前通知、会上讨论、会后公示,做到决策公正、结果公开。
在利用好信息公开栏、校报、校园网、校内广播台、电视台、信息简报等常规载体做好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学校积极探索尝试新媒体技术,开辟学校官方微信公共账号,目前,关注人数已达3584人,在很大程度上摆脱了电脑传递接收信息的局限性,进一步提高了师生获取信息的便捷性与及时性,扩大了信息公开的受众范围,实现了“有移动网络覆盖的地方就能获取学校信息”。
(四)加强监督,信息公开落实到位
在2013-2014学年度,学校进一步强化对于各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工作执行监督检查力度,由信息公开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召开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会,校长亲自参加,听取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了解在工作开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与建议,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工作要求。同时,对照《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目录》内容,制定学校学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汇总表,要求各二级单位进行对照检查,对于公开内容、是否公开、公开范围等方面进行整理填报,同时做好工作总结,提出下一阶段工作计划。
在工作中,信息公开办公室加强与纪检监察办公室、校工会等部门的联系协作,继续坚持推行信息公开巡查制度,集中力量解决问题,完善信息公开督查网络,有效保证了学校发展信息为师生所了解,为师生去服务,受师生所监督。
二、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有关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内容的公开工作。
(1)学校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校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校文件、规章制度、统计数据等有关信息。包括一学年来学校制定和发布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学校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发展规划、工作计划、统计数据等。
(3)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党政干部履职、述职与考核、评议情况,各项廉洁从政规定及执行情况、廉政建设和审计情况等。
(4)学校公共资源信息。通过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国有资产管理系统等,公开学校教室、公用房、教学资源、大型仪器设备等公共资源信息与图书藏量。
(5)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学校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助学金、学费减免、助学贷款和勤工助学申请与管理规定以及毕业生就业指导与服务情况、就业岗位信息等;教职工培训、干部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岗位设置与聘用办法等有关人事工作信息;各级各类先进评比评选办法与评选结果信息;学校科研项目申报、科研奖励制度和科研项目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饮食服务、校园安全保卫等后勤保卫信息;财务规章制度、学年度财务收支情况等财务信息;仪器设备、图书、教材等物资设备采购和重大基建工程招投标。
(6)学校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涉及学校的重大事件的调查和处理情况;与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公开的其他信息。
(7)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情况,外籍教师与留学生的管理制度。
2013-2014学学年度,我校共主动公开信息200余条。召开校工会、教代会委员会会议、扩大会议各1次,党委常委会39次,校长办公会29次,各层面座谈会30余次。通过会议渠道面向全校及时主动发布学校涉及学校改革发展全局、关系广大教职工切身利益和师生群众普遍关心的重大事项信息10余项。
2013-2014学学年度,编辑印发党委文件34份、行政文件101余份、学校会议纪要68份。
同时,根据《北京物资学院信息公开条例》,学校办公室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并在网站上公开了受理程序、联系方式。2013-2014学年度,我校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0件。
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调查和评议,评议主要采取查阅资料、网上检查信息公开内容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机制建设、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公开形式等方面,评议结果为满意。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没有收到相关投诉与举报材料。
三、下一步努力方向
信息公开工作是推进高校权力运行公开透明、依法治校、构建现代大学制度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一项需要长期开展、不断规范与完善的工作。近年来,在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公开形式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工作开展取得明显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需要我们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总结、继续深化:
(一)进一步强化信息公开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强化责任意识。目前学校层面尚无专职人员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各二级单位虽指定了人员负责,但是对于信息公开工作理解尚不够深入,对于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理解还需强化,责任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学校将通过举办培训、专题讲座、学习交流等形式,开展对于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培训,以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着力推进信息公开专题网站建设,增强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度。结合目前学校门户网站建设与二级单位网站改版,设立校院两级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增强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透明化、便捷化程度。目前此项工作正在开展过程当中。
(三)加强信息安全管理,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进一步学习贯彻相关文件精神与要求,规范管理信息资源,在不断扩大师生与社会了解学校发展信息、合理利用学校信息的同时,强化保密责任意识,防止泄密事件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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