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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通知

2022-04-22  点击:[]

各单位:

根据《北京物资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细则》(物院党发〔2019〕56号)规定,经学校党委批准,将于2022年4月27日召开北京物资学院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4月27日(星期三)14:00在崇德楼一层报告厅召开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

二、参会人员

1.第六届教职工代表大会全体正式代表;

2.各教学单位党组织负责人;

3.各单位工会主席。

三、会议要求

1.请各分工会及时通知本单位代表妥善安排工作,并组织代表于4月27日13:45签到入场完毕,领取会议资料。

正式代表参加全程,列席代表按要求参会。

2.请参会人员着正装按时签到、入场,会议期间佩戴代表证,按照座位示意图就座。

3.代表应充分发扬民主,正确行使代表权利,认真履行代表义务,在代表团的组织领导下,按照大会统一要求和日程安排,认真参加各阶段会议和所在代表团组织的各项活动。

4.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病、因事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的,须至少提前一天履行书面请假手续。

北京物资学院

2022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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