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学校2022年高等学校教育事业统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2-09-28 编辑:校办 来源:校办

各部门:

按照《教育事业综合统计调查制度》要求,为切实做好我校2022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进一步提高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质量和服务教育改革发展的水平,学校将于近期开展2022年教育事业统计工作。

教育统计工作是全面系统地掌握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状况,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定政策规划、督查工作进展、评价发展水平等提供决策依据的重要保证。

按照要求,学校上报数据前须经校长办公会审定。数据一经上报,禁止随意修改。同时,各部门提供的原始记录和统计台账应至少保存5年。各部门负责同志作为本部门统计数据质量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担负领导责任,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教育统计工作。因涉及五个校区(办学点)多点办学,各类学生、教师、固定资产数据由相关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统筹填报,相关校区管理部门应积极协助职能部门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学校办公室将根据统计内容分解工作任务,确定提供相关数据的业务部门,请涉及此项工作的部门指派专人负责本部门的统计工作,并于10月16日(周日)前向学校办公室报送纸质及电子版数据(纸质数据须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

涉及部门:学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科研处、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国际学院)、人事处、财务与资产管理处、后勤管理处、基建办公室、安全稳定工作处、校团委、校友办公室、经济学院、物流学院、信息学院、商学院(MBA教育)、法学院、外国语言与文化学院、会计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部、继续教育学院、图书与信息中心(档案馆)。

联系人:李老师

电话:89534628

学校办公室

2022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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